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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发布时间:2021-11-09   作者:   来源:   点击数:97396

为了您和其他病友有一个良好的治疗、疗养环境,保证医院诊疗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您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坚定战胜疾病的决心及信心,既来之,则安之,精神乐观,排除疑虑,注意睡眠、饮食,使自身战胜疾病的能力处于最佳状态。


2、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同医务人员密切合作,积极配合治疗。


3.主动出示患者的医保卡或者相关身份证件(双向转诊单,肇事肇祸单等)。


4.保存好住院预交金收据,出院时请携带患者相关证件及住院预交金收据,办理出院手续。


5、按时作息,在医生查房期间不要离开。外出时应该请假,必须由经治医生同意、由家属签字后,方可离开。离开时请不要替其他病友带出书信和其他物品,也不要为其他病友代购物品。


6、请您保持病房的安静、整洁,不要大声喧哗,不要随地吐痰,请将果皮、纸屑等杂物放在垃圾袋内。为了您和病友的安全和健康,请您和探视亲属不要在院内吸烟。


7、患者及家属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诊疗区域,不得翻阅病案等医疗资料。


8、饮食应根据医嘱选用,外来的食品应经医生同意后才能进食,以免影响治疗,并将带来的食品交给护士统一保管。


9、除必要的生活用品外,不要将其他物品擅自带入病房,如您身上带有财物或其他物品(如火柴、利器、易碎物品等),请交给总务护士代为保管。


10、如果遇到问题(包括病情、意见和合理要求),可找经治医师或责任护士协助解决。


11、真诚地欢迎您监督我们的各项工作,请将您认为的好人好事或您不满意的不良现象告知我们。

接待部门是:

纪检监察室  电话0553-3028576

医务科         电话0553-3028570 

投诉中心      电话0553-302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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