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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四院召开医药耗材配送和设备维保企业集体廉政谈话会

发布时间:2020-04-24   作者:沈曦   来源:纪检监察室   点击数:90907

       2020年4月23日,芜湖市四院纪委对来自24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配送企业和7家设备维保企业代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院药剂科、医务科、门诊部、信息设备科、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院纪委书记樊菲主持。会议通过学习、教育、座谈、调查、承诺五步骤完成对各位代表和重点科室的廉政提醒。

      首先,樊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加强新时代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十条要求》、《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芜湖市四院药品耗材营销人员来院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弋江区监察委检察官程国峰语重心长,通过对当前反腐形势的分析,通报发生在省、市级及我们身边鲜活的腐败案例,以案示警,强调遵守“八项规定”的重要性,深深震撼和警醒着与会同志,给全体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樊书记对《芜湖市四院药品耗材营销人员来院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强调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希望各企业代表多与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沟通,更好地为病人提供服务。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增强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加强风险管理;二是切实履行廉政协议和药品购销合同。严禁销售人员私自与医务人员接触、违规推销,严禁统方,严禁以“回扣”或提成形式促销药品,严禁吃请送礼行贿,一旦发现行贿行为,必须严厉查处,列入黑名单;三是要规范行为,守住职业底线。同时希望大家对我院进行监督,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吃拿卡要”等鼓励大胆举报。宋传福副院长、蔡昌群副院长分别从对分管部门和相关企业提了要求,一是要学习、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二是要严格遵守“九不准”,提出要坚决杜绝商业贿赂;三是要根据临床需要做好药品配送,保障药事服务。

      最后,沈棫华院长代表院党委对各企业长期以来对我院工作的支持及在疫情期间的无私捐赠表示感谢。并要求做到:1.守住底线,不触红线,相互合作,相互尊重;2.职能科室负责人要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和身边人;3.保持友好合作的关系,共同营造医院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和健康的环境。

      各位代表一致表态一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进行药品销售,并填写《市四院廉洁从业问卷调查》和签订了廉洁协议书。

现场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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