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四院信息化维保项目中标公示(3个项目)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一:
项目名称:芜湖市四院数据中心基础支撑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1-10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1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徽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万科中心1606室
中标金额:96600元
项目二:
项目名称:芜湖市四院数据中心虚拟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1-11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1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柯劳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9号投资创新中心塔楼办330室
中标金额:49670元
项目三:
项目名称:芜湖市四院门诊预约挂号、排队叫号及满意度调查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1-12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1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智讯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50号通全科技园内
中标金额:366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维保服务
公示期限:2021年6月28日至6月29日
公示结束后如无有效异议,该单位自动转为中标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招标办递交书面质疑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医院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