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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又有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2-04-26   作者:   来源:门诊部   点击数:2626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现将我院就诊有关规定调整如下:

      一、门诊就诊:

      1.非疫情发生地、本市非封控区和管控区的就诊患者和家属进院均需规范佩戴口罩,扫安康码和行程卡无异常,测量体温、流调正常,直接进入门诊大厅就诊。

      2.外地来(返)芜人员、健康码黄码或行程卡带“*”人员来院就诊需规范佩戴口罩、扫“双码”、测体温、配合流调,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方可进入门诊就诊;无核酸证明者,需经抗原检测阴性和核酸检测采样后,方可进入门诊就诊。

     3.本市封控区和管控区人员应到本市黄码医院就诊,因病情需要来我院就诊者,请先联系社区卫生机构,由社区与我院对接,来院就诊的防控措施与第“2”条相同。

     二、住院要求:

     1.所有新住院患者(包括陪护)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方可办理住院。

     2.无核酸证明者,入住精神科重症病房需经抗原检测阴性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或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办理住院,入住临床心理科、儿童青少年科、睡眠医学科病房需经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办理住院。

    3.住院期间,谢绝探视,固定专人陪护(原则上不陪护),配合封闭管理,患者及陪护须进行每周三次核酸检测。

     三、急诊不受以上规定限制,落实边救治、边流调排查、边做抗原和核酸检测或采样。

      四、我院为专科医院,无发热门诊,不收治发热和有呼吸道症状、健康码黄码、红码的新冠可疑风险患者。


本公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我院将依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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