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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批 全市唯一——我院荣获“法治建设省级示范医院”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4-01-17   作者:周静   来源:院办室   点击数:1031

     近日,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了第一批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省级示范医院名单,其中,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以其卓越的法治建设成果,荣获首批安徽省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省级示范医院称号。

      作为芜湖市首家获得此殊荣的医疗机构,我院一直将法治建设视为医院发展的重要基石。在日常的医疗服务和运营管理中,医院始终坚守法治原则,以法为依、以法为据,确保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诊疗服务。

      医院成立法治办,推行并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制定审查等法律服务。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诊疗活动。通过临床、医技科室的医疗业务查房,积极督导科室管理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持续改进。此外,医院还注重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以定期组织的法治讲座、培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员工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政策,增强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积极推进法治文化进科室、进病房,通过悬挂法治宣传标语、设置法治宣传栏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让患者和家属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和力量。

      此项荣誉的获得,不仅是对我院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肯定,更是对医院未来发展的殷切期许。站在新的起点上,我院将继续以患者为中心,坚守医疗诚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医院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医院也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与省内其他医疗机构共同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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