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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控烟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23   作者:   来源:院感科   点击数:982

1.医院成立控烟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检查和监督。

2.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科室主任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无烟区内吸烟。

3.医院内所有室内场所,包括门诊候诊区、诊室、药房、实验室、 收费处、病区、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库房、食堂、 电梯、户内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设为无烟区,全面禁烟。

4.门诊大厅北侧停车棚处、D楼与C楼花园处、A楼与B楼花园处、熙和亭内设置为室外吸烟区,有引导标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室外吸烟区吸烟。

5.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无论是否上班时间) , 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 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吸烟。

6.要求在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场所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包括自制简易烟缸等)。

7.医院自助贩售机禁止销售香烟。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8.医院控烟监督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同时,对无烟区域进行监督管理。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9.全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控烟相关制度,定期向全院职工、 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对医务人员进行控烟知识、控烟方法和技巧培训。

10.每位员工树立控烟从我做起,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带头不吸烟、不敬烟、劝阻他人吸烟,科室人员要互相监督。

11.住院宣教中有禁止吸烟的内容,并利用医院网站、LED滚动屏、宣传栏、院报、展板和宣传手册等载体进行控烟宣传宣传。

12.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设立咨询电话: 3028504(戒烟咨询门诊),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和服务,并有工作记录。

13.每位医院员工均有义务成为控烟工作的宣传员和督导员,医护人员在对吸烟患者诊治和护理时有义务进行戒烟劝导,劝阻无效时可报告医院保卫科协助。

14.医院应把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评比内容,控烟办公室对全院各科控烟情况要定期考核,控烟不力的科室及个人不得参加评 优。

15.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总值班巡视时,将控烟工作作为检查内容之一。发现违规者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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